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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日期:2000-8-24

题目:暗淡的玫瑰

作者:平民

信箱:super0088@sina.com

主页:http://cloth.363.net

作者是否网盟成员:是

补充:(作者:)失去才知珍惜么?

 

暗淡的玫瑰

  两年前,我在大学二年级,除了读书,就是和朋友玩电脑,爱好虽不多,却也充实,直到有一天遇上了她。
  一天,我和平常一样,晚饭后叫了同学在寝室打牌。看着室中清一色的和尚头,友说:“嘿,哥们,叫几个MM下来打牌吧!”出于表现勇敢和生理及心理上的需要,哥几个冲上女生楼,扯了几个女生下来,其中有她,但我压根没往那方面想,说实话,是没那胆量。
  她漂亮吗?哈,一点都不!一直以来,我都是单身享乐派的头儿,嘴边最长挂的话就是什么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之类云云。其实说实话,在大学里,那个男生不思春,能熬得住四年空闺寂寞者,不是长得太困难,就是一些学习疯子,我们称之为“圣人”,我既非圣人,则也免不了坠入情网之困。
  我生性孤僻,旁人称为“神经兮兮”,对女生更是渴望有加而胆量不足,故不免混世两年而仍孤身一人。深寒之夜也会常常想到有人替我暖被窝之种种好处,所以,两年来,我一直化身为烈火,只等我那干柴出现了。
  打牌时,我也没发现她就是那捆干柴,只是自己一个劲地耍酷,一直到酷得使她注意到了我,于是,一场悲剧终于开始上演了,我是男主角,她是女主角。
  一朋友曾对我说过:“男孩与女孩刚开始的时候,总是互相认什么姐姐弟弟的……",而我总是不屑一顾,但现在我相信了,因为,这场悲剧兼闹剧开场时,她就是我的“老姐”。
  既然她是我的姐姐,我是她的弟弟,理正言顺的,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看世界杯…… 总之除了睡觉上课和上厕所,几乎形影不离。老人常说两个冤家呆长了也会结成亲家,所以问题出现了,剧情有了转折,我心中原本纯洁的“姐弟”之情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那一天晚上,转播世界杯球赛,我不是球迷,加上讨厌中国足球导致恨乌及屋,就留在寝室兼职看更,她呢,也就留下来陪我了。寝室里,没星星,没月亮,只有那令人恶心的筹红红的球鞋味,一点都不浪漫。闷得无聊,就开始放开肚皮狂吃,当我正吃着第二包方便面时,她忽然静了下来,直盯着我。我的胃忽然就像被掏空了似的,空空荡荡,感觉自己像一只被捉到的偷食的老鼠,等待猫的宣判。第二天,我们的关系似乎又近了一层,可中间还是隔了一张薄纸,却都不想捅破它,大概是暂充遮羞布吧,也或许是时机还不成熟。
  她高中时有个男友,让她很痴迷,为之疯狂,是真正的疯狂,不掺半点水分,她愿意为他付出自己的一切,女人陷入爱河时确实伟大,但也容易丧失了理智。她与她男友的结果很寻常,散了,但是她似乎为了那段曾经的说得海枯石烂爱得死去活来的伟大的爱情牺牲了太多,她的灵魂,还包括她的肉体。我不反对女孩将美丽的身体献给心爱的男孩,但也不赞成盲目的依从和愚昧的献身。爱情不等于就是性爱,若是那样,不如偷渡到国外去招妓。我看过她男友的照片,至今还未想通那孩子何以有那般魅力,不过,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别人追女孩刀刀夺魄,那是本事,咱就没那能耐。
  有时我在想,我的失败,是不是因为我的年纪太小,受不了女孩的主动,还是我的面子太薄,禁不住女孩的呓语……反正,那天晚上,我是败在了她的脚下。醉酒中,她为了他而哭泣,却让我抱紧她,尽管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抱住了她,接着,她要我吻她,犹豫了一下,我还是缴械了。男人真是有点下贱,越是不平衡越是想去做,做完了回头再想想却又后悔不逸。
  就这样,我们完全整到了一起,做起了旁人口中的校园恋人。常人道:只羡鸳鸯不羡仙。我却总是心里不踏实,倒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若是我真的爱上了她,那倒也可四舍五入,怕就怕我……
  随着时光的推移,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愈长,我的这种感觉就愈强烈,整日里仿佛坐在油锅上,上不得,下不了,进退维谷。人说做恋人也要有缘分的,或许我和她只适合作哥们,而无做恋人的缘分?!按照常理,情人眼里应该出西施,可是我偏偏违背了常理,总感觉她并不适合我,她不是我要等的真正的干柴,并且感觉与日俱增,开始让我害怕。
  要真实地思考一个问题,孤独是最明智的选择。孤独可以让你置身事外,冷静甚至残酷地去思索。我回归了本性中的孤独,开始强迫自己思考我,思考她,思考我和她。置身孤独中的我,仿佛笼中的鸟回到了大自然,无拘而无束,释放了自己的天性,感觉到了淡忘已久的自由和轻松。于是,我明白了我对她的感觉,也决定了离开她,在还没有陷得太深之前,我们必须做出抉择。
  我向来只按我自己的想法去做,而不管别人的看法。就如同听了许多网人对痞子蔡的砍伐之后,我仍然非常的喜欢《第一次亲密接触》一样,因为它能让我感动,所以我就是喜欢,至于你是不是冷血生物,或者你根本就是,于我无关。我不知道男生是怎样吸引女生的,更不知道女生是怎样把一个智力健全自命风流的男生迷得满眼红心的,尤其对于那些长相既不漂亮,性格也不温柔的女孩。反正我知道,自己对女生从来都缺少免疫力,不管她是属于哪一档次的,也不知我自己究竟是太怜香惜玉,还是大脑根本就少了一根筋!
  也许我和她最终的分手,原因就在于我从不会对女士说NO。有人说,不会拒绝别人,生活的一定痛苦,我体之深,感之痛。那一段日子,我们总是吵架,但是我们之间的矛盾总是在一两天之内得以解决,不过只是表面,其中埋藏着的隐患才是祸根。老实的人性格总是很倔强,说话也往往很冲,我就属于这种类型。可要命的是,我偏偏又不会对女生说什么甜言蜜语,哪还不如让我自杀算了,21世纪新好男人的标准我一个也没达上。说话没有感情,总让人觉得是在扮酷,其实真是六月飞雪,冤哪!后来,我连对她解释的想法都没有了,有苦往肚里吞,有事往心里埋,更是搅的一团糟,我烦哪。那时不免常常会想起当光棍的种种好来,无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过,肚子里就有了重新加入光棍联盟的小九九了。
  那个晚上,“云雾蒙蒙,暗月无光”,我和她为了一件鸡毛之事又闹起了革命。和她一言不发地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我突然觉得恋爱也像一个围城,外面的人羡极了城中的旖旎风光,城中之人却削尖了脑袋要冲出来。大学里的爱情更是如此,男孩女孩就象是一场话剧中的主角,只是在演戏,终日生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表面光鲜亮丽,实际却各怀心事,心有苦衷,无奈骑虎难下,又怕负了责任。最后,我还是在沉默中下了决心,离开她,寻找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幼稚表演已经够了,我再也不想继续下去了。
  要说男子变了心真是可怕,只怕十头牛都无法挽回。我中途“变了心”,变得彻彻底底,做了爱情的逃兵。以前看着别人分手,似乎都是痛不欲生的样子,奇怪我似乎并没有这种感觉,反而像得到了一种解脱,饭量大增,倒是分手以前终日全身乏力,象是虚脱,呵呵,也许特别的人就是这样子吧!但是,凡事都还是有正反两个方面,再灵的药也总会有些负作用的,如今,我解脱了,她虚脱了…… 
  俗话说:“要一辈子爱一个人和恨一个人都是很难的事情”。我无法完全体会,目前,我只感到要很久爱一个人是很难得,估摸着她体会的是另一半吧,我也不知道,或许她还沉浸在那些自欺欺人的完美结局的幻想中。虽然我认为分手就是我们之间最完美的结局,但是也能理解她所期望的另一种结局,但是,我只能对她说遗憾。爱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维持的,任何一方缺乏激情都不可以,因为如果那样,最后只会种出一棵----无花果。尽管我还是很关心她的近况,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去找她,我怕在她的面前,我仍然不会对她说:“No”。
  听她的同室说,从那天起,她一直没有笑过,我的心倏地收紧了,这个傻女孩呀!你能听到吗?我在对你说,我真的曾经喜欢过你,但是我错把它当成了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第一朵玫瑰花,但是,注定不能成为我的永远,因为,它只是一朵黯淡的玫瑰。
  我真的累了,爱情就像是精神鸦片,让人愉悦,却也伤人心神。我想重过我自由的生活,做回真正的自己,我已经改变了太多太多,为了对方而改变自己,这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只会让彼此活得很累,不是吗?也许,如果我没有经历过这场令人精疲力尽的失败,就不能体会各种滋味。上天既然让我经此困扰,那么,就让我静静等待我生命中真正的红玫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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