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文集---写意人生


收留走失的狗

    出门两天回家,拿钥匙开了门,一只摆首摇尾的狐狸狗突然出现在面前,老爸说,看看好看不?我说,瘦了点。我喜欢胖嘟嘟的小狗。我看到骨瘦如柴的小动物为之悲怜。自从小不点死后,全家都有点失落。老爸更是像得了恋狗癖,几乎天天都要去狗市转悠一趟。于是每天的饭桌上就离不开今天看到一只如何如何漂亮的狗的话题。一问才知是三姨的邻居家有一只小女狗,此狗因为猎艳追来的,被那家人关起来养了两个月后渐渐烦了,就展转送到我家。

    不知是换了新地方还是生性,这只狗很少叫。从牙齿生长情况上看它大概有一岁多,已经成年。成年狗就不象幼狗那样见人就撒欢。因为几次易家,它看上去无精打采的,失去狗本应有的神采。因不知道它原来的名字,便重新给它起了名字,叫它它当然不应,实在无趣。但我还是忙不失迭地给它洗澡,喂它吃肉。而它依然与我们保持着距离,见到人的时候,常见的动作是不停地伸出长舌头舔舔鼻子,那是一种不安或判断的动作。像领养的孤儿,你给他吃饭穿衣,他眼中永远都有一种是习惯性的迎合与顺让,并不是自然的亲情流露。它摇首摆尾似乎也是为了那一点点狗食。而且吃得很少,老爸的话仅能保命。吃完便钻到沙发底下一动不动。因为情绪不佳,给它骨头不也不去啃,哪像小不点,没事的时候也抱着一个光秃秃的骨头在地上滚着玩。唯有拿链子套它,知道是要带它出去放风才表现得欢天喜地。养了一个月,不见多长一丁点肉。与老爸的初衷大相径庭。老爸便很失望。

    如今养狗并不是为了看家,而是与人做伴,让人开心。我认为养狗若只为了用一条链子拴住,就失去了养狗的意义。养一只一天到晚都想要逃跑的狗也没有意义。狗若不会叫不可爱,若不喜啃骨头也不可爱,若不会趴地上瞅人更不可爱。

    两个月后这只狗终于还是有一天趁人不备,逃出门去,不见踪影。老爸对着冰箱里的狗粮满怀惆怅,自我安慰这不识好歹的东西漂流到另一家,说不定待遇只是一条铁链一碗冷食。

    一个星期过后,我又一次出差回家,开门时就又听到狗叫。进了门,一只小京叭围着我直打转。老爸喜自洋洋地说,看看这只怎么样?我一瞧,咦,还是大眼双眼皮呢!老爸赶紧说,还会作揖呢。果然,它想要吃东西的时候便站起来两只前爪合起不停对你作揖,让人忍俊不禁。当然又是别人的狗,我笑:咱家成流浪狗收留站了。问来由是一熟人的亲戚的邻居的狗跑到他家,被他关起来,怕人家找到,几经转展送到我家。我虽喜欢狗,但对人为什么喜好将别人的小狗占为己有仍持反对态度。

    几天后听熟人说狗的原主人家的小女孩因丢了心爱的小狗,几天哭得不吃饭。我听了很不舒服,说,咱问一下谁的狗,把狗送还人家吧。父母不舍得。我说,将心比心嘛,如果当初咱家小不点被人关起来,你们不一样揪心揪肺要在家骂哪个人如此没良心。

    父母仍不同意,只说如果人家找来了立即归还。我无奈便偷偷在BBS上发帖子,希望能寻找到狗的主人。然而一天天过去了,没有人认领,估计丢狗的那家人不上网。

    这只叫憨憨的小狗尚顽性未脱,也而且极个性。要是用狗链拴着,它就竭力挣扎,见人过去就拼命作揖,若不及时解开链子,便愤怒地地狂叫不止。我如此深厚的睡功也每每被它叫得几乎神经衰弱。放出去则撒开四蹄一溜烟往大街上窜。于是被老爸气喘吁吁地抓回来免不了一顿训斥,吃了几鞭条,实在可怜。当我说它真可怜,老爸就很不愿意听,说,它可怜什么,饿了有肉,渴了有水,比人都幸福,想不通为什么总想跑。因为吸取前车之鉴,放它出门的机会越来越少。憨憨对外面的世界的向往更是到了让人叹息的地步,也许入世太浅尚不懂得察言观色,掩饰内心活动,即便挨打,仍贼心不改,经常趴卧在门口,像被拐卖的妇女,随时厮机逃跑,一天都未放弃回家的企图。我只有摸着这大眼睛的小狗叹气,如果你告诉我你的家到底在何处,我一定送你回家!

    我想起三姨家原来也有一只狗,是别人送的。当狗生下一窝小狗后,那家人选了一只可爱的小狗来养,就把原来的母狗送给三姨家。那家人隔一段时间也会带着小狗去三姨家玩,而每次走的时候,那只老母狗都钻在桌子底下,把头埋得低低的,从不起来送别,眼中满是凄伤。它不明白为什么主人要遗弃它,即便失去主人的宠爱,而对于狗来说,它一天也未曾忘记原来的主人和昔日的欢乐。狗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不渝的动物,“不问主人是否贫穷或富贵、健康或病弱,狗都会守在主人的身旁;只要能靠近主人,即使地面冰冷坚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狗也会全然不顾地躺在主人身边;哪怕主人无食喂养,狗仍会舔着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御这个冷酷的世界所受的创伤。假如因命运的捉弄,主人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只忠诚的犬只求陪伴主人,有难同当,对抗敌人,此外毫无奢求。当万物的结局来临,死神夺去了主人的生命、尸体埋葬在寒冷的地下时,即使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已各奔前程,而这只高贵的犬却会独自守卫在墓旁,它仰首于两足之间,眼睛里虽然充满悲伤,却仍然机警地护卫着墓地,忠贞不渝,直到死亡。”这段真挚的文字曾使一个法官当场落泪不止。所以你即便是把狗从原来的草窝送到了一个金屋,它灵巧的天性也已经完全被磨灭了,它的一生都不会放弃寻找过去那份温馨的记忆。变成了一只一生都在回忆中流浪的狗。当一只成年的狗被弃送别人的时候便是它悲剧命运的开始。 外国文学中有一篇小说,写一只从小在乡下长大的狗,因为战争跟随主任进到城里,若干年后有一次主人带它回乡,林荫和原野,野花和飞舞的蝴蝶,刹那间凝固了狗的眼睛,当狗再回到城里以后就病了,不吃不喝很快就死了。

    以前读过巴金的一篇文章,记念他曾养一只会作揖的聪明可爱的小狗,后来因为北京不让养狗,在60年代那种政治风云下,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违心地把小狗包弟交出来送进解剖室,一生想起来都感到愧欠不安。  

   古人云:尔所不欲,勿施与人!现代人可曾还铭记于心?

   而古人也曾讲“君子不夺人之爱”,捡得别人走失的狗,你若真爱这只狗,最好方式是将它送还失主,于人于狗都是一件值得感谢的好事。

    

  

                                                                        [ 200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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